专项附加扣除不一定是返钱。专项附加扣除通常并不直接意味着会返还税款,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增加专项扣除项目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纳税人提供一定的个税优惠。如果纳税人在年度内提前缴纳了税款,并在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后发现预缴税额超过了实际应纳税额,就会产生退税的情况,纳税人可以获得返还的税款。
如果纳税人没有提前缴纳税款,或者在完成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后仍需补缴税款,就不会发生返钱情况,而是需要补缴税款。专项附加扣除的关键在于对纳税人的年度个人所得进行核算,根据应缴税款进行多退少补。因此,专项附加扣除并非直接返钱,而是在税务清算过程中的一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