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自愿离婚时,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包含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内容。
2、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核双方提交的文件和离婚协议,确认材料完整有效性,协议自愿性,涉及子女、财产、债务等事项是否一致,双方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结婚是否在中国内地登记等。
3、一旦提交离婚登记申请,进入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前往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未领取者视为撤回申请。 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核实真实意愿、文件、协议等。如不符合条件,将拒绝办理并告知原因。
4、最终,登记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登记,颁发离婚证,证实婚姻已终止。 在整个流程中,双方需冷静、理性,协商一致。需尊重对方权益,避免冲突。若意见不一致或有争议,可寻求律师协助或提起诉讼。